Press enter to see results or esc to cancel.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Contract

合同人

行为的假定

许多社会学科的分析起点都是对于人的行为作出一些假定。而在交易成本经济学之中,使用有限理性以及投机这两个概念,对于人类的行为作出了限定。前一个概念讲的是对于领悟能力(Cognitive Competence),而对于后一个则使用了机敏(Subtle)取代了对于纯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现在我们来解释这两个概念的内涵。

在新古典经济学之中,坚持以收益最大化作为研究的方向。其实如果可以算明白所有的成本以及收益,坚持这个方向自然是正确的。但是事实上,传统的方式其实并不致力于寻找所有的成本或者收益,反而对于制度的作用进行忽略,认为企业不过是一个生产函数,而消费者是一个效用函数,将其纳入数学的计算框架之内。但是在这种假设之中,理性更像是一种超能力,人类是全知全能的,可以搜集到所有的信息,并且根据这些信息作出完美的假设。

而对于有限理性则是对于理性的进一步的假定,其加入了领悟能力的概念。经济角色的心态被看成是“理性有限却刻意为之”,也就是说人类是根据所收集到的支离破碎的各种信息后,经过自己的小小的脑袋里神经元的传导后作出的不完美的决策。它是有限的,因为我们并不具有超能力,而它又是理性的,因为我们都在刻意的使用理性作出决策,这就是所谓的有限理性的概念了。

如果从有限理性出发开始分析如何节约成本的话,有两种做法。第一种是注重决策程序的方法,而第二种是设计好治理结构。交易成本经济学主要关心的问题是在不同的情况之下,根据不同的治理结构来解决不同的交易问题是不是真的可以节约成本。因为理性有限是一个现实的问题,那么我们就需要为此付出各种成本,如计划成本、适应成本以及监督的成本。

人类除了理性之外,也会追求私利,在交易成本经济学之中,主要关注的是投机的问题。所谓的投机指的是损人利己的行为;比如说盗窃就是一种经济学里面的投机行为。而从更加一般的意义上来说,投机指的是不充分解释有关的信息或者是歪曲信息,特别指那些进行策划的行为。正是这些原因,直接或者是简介的导致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使得经济组织之中的问题被极大的复杂化了。也正是因为投机的行为使得每个人的决策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坦诚相待,这种不确定性也就自然消失了,那么问题的分析也落入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范畴之中。

那么根据这两个方向可以画出一个矩阵并进行分析

如果社会之中充满了高度理性,那么相比而言组织的设计与分析也就没什么用武之地了,因为高度理性的社会可能会充斥综合性的合同。大家会按照共同利益最大化的言而有信的承诺的方法进行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就不存在利用组织替代市场的问题了。

而团队理论承认理性是有限的,但是认为代理人的偏好与委托人是一致的,即不存在严重的代理问题。这种理论主张信息共享,以改善理性的有限。至于乌托邦,其成员被假设在完全服从集体的目标,接受组织的调遣,可是在此之中,极其容易受到自私自利的行为的影响,被投机玩弄于股掌之中。

交易的区分

交易活动的不同组织方式受到了各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必然是有其经济上的一些合理的原因,但是这些方式的走向又如何呢?在交易成本经济学之中认为,区分各种交易的主要的标志是资产的专用性、不确定性以及发生的频率。

资产的专用性起源于在合同执行时候发生的问题,交易双方一般会在投资的时候做出两种选择,可能是专项投资也可能是一般性的投资。假定合同可以按照签约方的想法进行实施,那么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合同不能够如约的履行或者是不得不提前终止,我们就很难去将该资产应用在其他的领域之中,但是一般性的投资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一种问题,因为其迁移成本就会更小。从技术上来说,专项投资可能会节省成本,但是由此产生的资产却也承担较大的风险,所以就得进行这样的决策分析来看哪一种更加合算。

这里的成本与会计之中的成本存在类似之处但也有许多本质的不同。会计之中将成本分成变动成本以及固定成本,有一些固定成本的支出很有可能其在交易之中是属于一般性的投资,可以很简单的进行迁移,比如说用地之类的。但是一些变动的成本却又属于专业化的投资,比如说人力的或者是车间的原材料等。

资产的专用性可以分成许多不同的类型,比如说专用地点、专用实物资产、专用人力资产以及一些可以使用在特定用途的资产。我们所投入的是哪种资产就会有哪种组织的形式,但是其性质都是有类似的,比如说资产的专用性可以带来更低的投机成本,而如果资产不受到专用性的限制,那么市场就会变成一种彻底的竞争市场。

除了资产的专用性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分标志就是不确定性,交易成本经济学之中很多的有趣的问题其实都可以还原成为对于签订合同之后的决策的评价问题,而之所以还需要在事后进行评价,则是因为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Tjalling C. Koopmans 认为不确定性分成两种,第一种是原发性的不确定性还有一种属于继发性的不确定性。所谓的原发性的不确定性就是随机发生的事件,而继发性的不确定性产生于缺乏信息。也就是说每个人做决策的时候无法了解其他人所做的决策和计划。

在战略上不确定性的来源是投机,并且称之为是行为不确定。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才会对于经济组织造成影响,比如说当参数进行变化的时候对于不涉及专用性的交易可能不会产生影响,但是对于特殊投资的交易可能并不是这样。因为对于巨额的专用资产的交易来说,可能其不确定性的程度会逐渐增加,会使得交易双方根据某种机制对于问题进行解决。

至于最后的一点,也就是交易的频率,在会计准则IFRS 13 公允价值计量之中,着重强调了当且仅当存在Active 的市场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里的Active的衡量的标准也就是市场的交易频率。

 

合同关系的治理

在过去人们重点研究的问题是合同的条文是不是合法的,然后则转变成为研究签订合同是不是可以达到预期的目的,Macneil 也是通过这样的精神将合同分成古典合同法、新古典合同法以及关系法。

所谓的古典式合同法的特点就在于其试图鼓励人们将合同拆分并且强调其当前的状况,所谓的当前状况指的是“写明白了此时此刻的情况”。古典合同法从以下的几个方面入手以落实上述的原则,第一点是交易双方是不是明确是无关紧要的,也是一种理想的市场交易情况,因为交易的双方的身份不会影响到交换的条款。第二点是协议的内容都是经过仔细的确定的。第三点就是合同的增补都是经过严格的限定的内容。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是每一种合同都可以被看成是古典式的合同,特别是对于长期的合同来说,在无法确定什么是当前状况的情况下,会大幅度的增加履行的成本,因为人们无法在最初就可以预见到未来可能发生的需要去适应的所有的问题。而第二点则是因为不确定性的产生,让人们思考该如何应对。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古典式的合同的破碎也是非常有可能的。为了避免这样的一种情况,可以使用三种不同的解决方法,第一种方法是选择放弃全部的交易,有点鱼死网破之意。而第二种方法则是不是在市场内而选择在组织的内部进行这种交易,这样就可以在同一的所有权下通过制度的方式推行一系列的决策。第三种则是涉及另外的一种合同关系,使得交易可以进行下去,只不过是再加一层治理的结构。

而由于合同变得日益持久与复杂,人们会使用越来越彻底的专门交易以及随时进行调整的过程来代替那种新古典式的调整过程。所以那些单个的、互不相干的合同就会被在微观社会之中的财产关系所取代了。Macneil指出,关系合约的重点不是放在追求合约的完全性上,而是只对双方的关系给予框定,即在拥有共同预期的前提下,交易各主体不是对行为的具体细节达成协议,而是对行动的目标、广泛适用的原则、未预测事件出现时行动的适用准则、在可采取之行动范围边界及谁拥有行动权力,以及解决争议的机制等方面达成协议。商业集群作为关系合约的一种,其成员拥有相似目标市场和共赢利益的预期。由于具有一定程度的资产专用性和地理临近,各成员间通过社会资本、重复交易等形成了关系合约的集合体,并使关系合约得以履行和实施,从而促进了集群的成长和竞争力的提高。而商业集群必须要建立在打破商家各自为政局面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遵守着一种类似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准则。

有效的治理

如上文所言,对于交易进行度量的尺度可以分成资产的专用性、不确定性以及交易的频率。我们可以考虑将交易的频率分成三类,一次性的合同、偶然性的合同以及经常性的合同,资产的专用性也可以分成集中,分别是非专用的、混合式的以及高度专用的。事实上一次性交易和偶然的交易在实操中还是比较难区分的,所以就将他们合并成为一种即偶然的交易

从Cost-Benefit的角度上来看,对于非标准化且非经常性的交易不大可能使用专门的治理结构进行处理。可以认为,古典式的合同适用于所有的标准化的交易而对于经常性的非标准化的交易,关系型的合同则更加适应,对于偶然性的非标准化的交易,则需要使用新古典式的合同。

对于非专用的交易,不管是偶然性的还是经常性的合同,都应该是是用市场治理的结构。这是因为双方仅仅是需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就可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保持这样的一段交易关系,标准化为转换交易对象提供了大量的流动性。对于主要是依靠市场提供治理服务的交易来说,有了对于这种单独合同的模式的假定就足够了,所以对于确定交易双方身份的问题就是一个无关紧要了,因为合同的正式条款之内已经规定了交易的实质性的内容同样这也是受到了法律的保护的。市场的主要作用是在于保护交易的对方进行投机所带来的的伤害。

而对于混合式的偶然交易以及高度专门化的偶然交易都需要经过三方治理,因为一言不合就退出市场是一种不合算的举动,毕竟高度专门化的资产如前所述是一种转换成本很高的资产。但是如果为了专门的资产交易而建立一种治理结构,其成本也是非常难控制的一件事,无法从偶然的交易之中得到补偿。而如果一遇见问题就拿到法庭去解决的话,其也并不现实,在生活之中一旦斥诸于公堂,表明交易是已然破灭了,所以一般通过第三者的帮助来解决纠纷并且对于双方的行为作出评价。

但是上述的两种交易都需要设计专门的治理结构,又都是得到了混合型的投资或者是高度专用性投资的支持,所以都属于不断进行重复的交易。而交易的重复性实际上也是对于治理结构的成本的补偿提供了条件。

而对于中间的产品市场的交易的行为,可以采用两类专门交易的治理结构,第一种是双方结构,其中的双方都在自主行事,二是统一的结构,也就是不是在市场之中进行交易,而是在有组织有统一的权威关系的企业内部进行交易。后者还有一个更加响亮的名字,叫做纵向一体化,这个或许在管理学之中学习过的朋友都会有很深刻的印象。

而对于不确定性来说,其需要人们进行不断的适应,因为我们都无法将所有的需要确定的情况都一一列举出来,并且对于其进行采取对策,这也是不确定性的被提出来的原因。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